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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退换
您如果发现收到的物品与所订购的物品不一致,发现此问题后速与我们E-mail或电话联系,我们会及时为您解决问题。另外也请您查询订单,看是否因为自己误操作造成的订单货物与自己想订购的物品不一致。
一、退换货承诺
1、如用户对所购商品不满意,自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三日内(以签收日为准),如果没有投入使用,我单位保证退货或更换,用户需承担因此原因退还所产生的费用。
2、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发货时所具备的一切物品资料以及退换货原因说明。
3、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维修事宜。
4、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用户不能享受退换货承诺:
产品曾被非正常使用;
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
不正确的安装;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产品的正常磨损;
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
退回产品外包装不完整;
退回产品的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
超出质量保证期;
产品并非由我单位提供等。
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客户可联系我单位并寄回维修,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二、退换货方式
1、请您在退换货之前与我单位取得联系,我们有权拒绝没有任何原因说明的退换货要求。
2、退换货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邮政局3栋103信箱
收件人:南安市电子技术研究所服务部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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